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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循环再生工业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要求
请于11月15日前将新申报园区申报材料、推荐文件、已创建园区情况报告报送
一、组织开展新增园区申报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是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构建较为完整的循环再生产业链,并取得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或同级机构批复的工业园区或“园中园”。
(二)基本要求。园区四至边界清晰,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健全,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园区应遵循“区域大循环、产业中循环、企业小循环”基本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及主要产品、资源、能源流动,按上下游关系构建完整的资源循环再生链条。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参照《河南省循环再生工业园申报方案编制指南》(豫工信节〔2025〕49号)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初审推荐工作。
二、调度评估现有园区建设情况
已列入河南省循环再生工业园区名单的13个园区管理机构要对照申报方案,形成省循环再生工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填写《循环再生工业园发展指标》、《重点支撑项目调度表》,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支撑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具体措施。
三、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材料初审、现场核实和园区培育工作,推荐园区数量不限。请于11月15日前将新申报园区申报材料、推荐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已创建园区情况报告(含附件)一份及电子版(盖章PDF、Word格式)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如有需要办理资质报告的企业,
请尽快与我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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