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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是实现智能制造的主要载体,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主战场。自2024年六部门首次推出梯度培育行动以来,我国智能制造转型持续深化。7月2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其中介绍到扎实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累计建成5.6万余家基础级、9000余家先进级、500余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15家领航级智能工厂。
2026年7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同步发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持续完善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度升级,夯实新型工业化底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1.优化传统评价导向,减少单一硬件设备考核,加大人工智能、工业智能体、工业大模型等新技术量化权重;
2.分级设置 AI 应用准入门槛,匹配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评价标准更科学公平;
3.创新增加大模型运行量化指标,紧跟新一代智能制造发展潮流;
4.统筹经济效益、绿色低碳、产业带动三大维度,实现企业发展、绿色转型、行业引领一体化评价。
工厂应聚焦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体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深化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场景协同应用,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据的集成贯通、装备自主管控、工艺持续改进与管理智能决策,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供应链全环节综合优化。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原则上应覆盖全部五个环节。

1.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表)、GB/T 47695-2026《企业智能制造效能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其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30%。
2.在国内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开展数智化升级。
3.培育形成具有行业推广价值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探索构建企业智能制造“标准群”。
4.建立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人才。
主要特点与变化:
1.AI应用场景设置最低红线:2026版要素条件明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占比不低于30%,成为必备条件;
2.成熟度等级固定底线:要求达到三级及以上;
3.前置现场抽查机制落地:要求各省在推荐上报前完成现场核查,对项目评审严格把关;
4.申报周期整体延后:线上申报截止、省级纸质材料报送节点全部推迟约30天,企业需提前完成改造,杜绝临期突击包装。
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聚焦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先进管理方法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与培育,突破并应用新型制造工艺和智能制造装备,开发一批工业智能体,探索建立从数据、模型到工业智能体的一体化管理体系,打造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基于“数据+知识”驱动创新范式、生产方式、管理模式等变革重塑,探索形成全球引领的未来制造模式,并守好伦理风险底线,强化伦理风险防控保障。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须覆盖全部五个环节。

1.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表)、GB/T 47695-2026《企业智能制造效能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球领先,其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60%。
2.打造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通过“母工厂”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核心工艺与关键装备的研发熟化,实现先进制造能力的高效可控对外输出与复制推广;面向供应链上下游推广先进制造模式与解决方案,引领构建智能制造协同创新生态。
3.培育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实现对外输出,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智能制造“标准群”,推动形成行业、国家标准。
4.培养智能制造领军人才,对外提供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指导或服务。
主要特点与变化:
1.推荐名额分配机制:各省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地累计获评卓越级总量的10%;
2.新增两条刚性申报门槛:要求企业具备持续稳定的资金、专业人才、技术研发投入能力,并且必须布局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传统自动化产线升级方案不再符合导向;
3.评审流程升级:在原有书面评审+现场核查基础上,明确新增现场答辩环节,对企业技术路线、长期规划进行深度核验;
4.取消固定培育周期:删除原先2年培育期满验收的条款,替换为常态化动态监管,不合格项目随时清退;
5.额外增加考核权重:重点考核工业智能体、国产化软硬件、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
企业申报建议
1.中小制造企业(瞄准先进级)
尽早完成智能制造成熟度二级自评备案,稳步落地基础数字化改造,按照梯度节奏规划建设。
2.行业头部企业(冲刺卓越级)
提前梳理AI落地生产场景,补齐量化比例要求,完善成熟度测评材料,同步准备现场核查所需的设备台账、运行数据。
3.龙头领军企业(布局领航级)
优先搭建新一代智能制造架构与工业智能体体系,同步准备答辩方案,压缩临时申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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