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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已出台的绿色低碳政策盘点:企业绿色转型的核心依据

发布时间:2026-08-18 17:23:08 浏览次数:

 

2026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顶层考核、行业攻坚、能源改革、标杆培育、五年规划一系列双碳与工业绿色低碳政策,形成完整闭环管控体系,双碳从“体系构建”到“刚性约束”逐渐转变,对地方政府、高耗能企业、头部制造及算力企业均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按发布时间系统梳理以下核心文件,分析政策目标、硬性指标、落地要求等,供企业参考。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发布主体:工信部

时间节点:2026年1月19日发布

核心要点:

1.层级定位:工业领域首个国家级零碳专项政策,将零碳工厂建设纳入国家双碳战略刚性任务。

2.覆盖对象:聚焦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等高耗能行业,明确工业主体零碳转型强制赛道。

3.梯度目标:2026年启动标杆遴选;2027年形成多行业零碳示范;2030年全面落地传统高耗能产业近零排放改造路径。

4.刚性管控要求:零碳工厂实行标准化、可核查碳排放管理,建立工业零碳主体常态化培育、考核、迭代机制。

重点落地抓手:

5.重点落实抓手: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建设工作,8月15日前完成首批国家级零碳工厂推荐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时间节点: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典,标志着生态治理进入法典化新时代。

核心要点:

1.核心亮点:在全球范围内首次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列为一编,共4章114条,专门规范循环经济、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活动,把双碳目标、低碳发展正式纳入法律框架。

2.专编明确规定:国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与《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相呼应,开启了“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双控的法治新阶段。

3.具体条款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方案,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总量控制任务;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必须履行强制减排责任,按照规定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排放报告,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

 

《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

发布主体: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时间节点:2026年3月印发

核心要点:

1.两大关键阶段目标:到2030年,央企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转型的作用明显增强,全链条能源资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下降,形成一批绿色低碳供应链领军企业,如期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央企供应链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

2.核心路径:

①健全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央企将绿色低碳建设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构建覆盖规划、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回收与再利用全环节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

②推供应链各环节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明确了供应商绿色低碳分类分级动态管理、绿色低碳采购协同、绿色生产、绿色低碳仓储、资源循环利用等全链条要求,建立了供应商“优奖劣汰”的刚性激励约束机制;

③夯实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撑基础:聚焦关键技术研发、标准体系建设、数智化赋能、绿色金融对接、碳足迹管理等核心支撑能力,为央企供应链绿色转型提供底层保障;

④强化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组织保障:从主体责任、人才队伍、考核问责、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央企内部的落地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要求不流于形式。

 

《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时间节点:2026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6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核心要点:

1.评价考核内容:评价考核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开展,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2.考核指标:《办法》设置了包括5项控制指标和9项支撑指标的指标体系。控制指标为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都是对实现碳达峰目标起决定性作用的指标,支撑指标包括节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对“双碳”目标具有支撑作用的指标。

 

《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发布主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2日

核心要点:

1.意见明确:把节能降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2.节能降碳主要工作:《意见》要求“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和“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构建“降碳不减发展、减排不碍安全”的协同推进路径,实现节能降碳与高质量发展双向赋能。同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对工业、建筑、交通、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机构五大领域提出了具体任务。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核心要点:

一是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情况。

二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质量状况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三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考核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五是群众满意程度。考核群众对本地区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

发布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5日

核心要点:

1.攻坚覆盖9大高碳行业: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实行全行业低碳刚性改造考核。

2.量化硬性碳效目标:2028年底重点行业能效标杆产能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标杆产能提升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业基本清零。

3.总量减排硬指标: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4.过程考核约束:改造进度、能效碳效达标情况纳入企业合规考核,未达标限制产能、暂停能耗指标。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

发布主体:国务院

时间节点:2026年7月

核心要点:

1.核心目标: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推进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2.七大重点实施板块:

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开发非化石能源、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进煤炭消费清洁替代、优化油气消费结构,配套6大专项工程落地。

产业绿色化低碳化转型: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零碳园区/工厂建设、算力设施绿色转型、循环经济降碳。

重点领域绿色转型:覆盖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生态碳汇四大场景,明确细分领域降碳指标。

支撑保障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标准、碳排放统计核算、科技人才、资金、价格、市场化交易六大配套机制。

多方协同推进: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开展全民绿色行动、深化国际绿色合作。

组织实施保障:强化党的领导,由国家发改委统筹跟踪调度任务落地。

 

《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规〔2026〕169号

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节点:2026年7月

核心要点:

1.核心目标:到2030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绿色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高,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巩固提升。

2.主要内容:《规划》部署七方面重点任务,即“实施1个行动、提升4个能力、健全2个体系”

一是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将稳妥推进工业碳达峰作为 “十五五” 首要任务,协同优化产业与用能结构,推广电气化改造、绿色能源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二是提升四项核心能力,即挖掘绿色价值的产业绿色价值创造能力、支撑各领域降碳的绿色装备产品供给能力、打通成果转化链路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依托数智技术增效的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能力;

三是健全两大支撑体系,即推动固废高效高值利用的工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及覆盖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与绿色设计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

 

一些专项领域政策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第42号令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国能发规划〔2026〕45号)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

《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国家发改委2026年7月印发)

《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979号)

《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1055号)

 

项目申报类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对企业&地方的核心影响

随着双碳相关管控与绿色发展全面推进,高耗能企业需按期完成节能降碳改造,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绿电替代、碳数据核查将成为日常工作;行业头部优质企业可申报能效碳效领跑者、零碳工厂等项目,借此抢抓政策与绿色金融红利,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地方政府双碳考核直接挂钩政绩,推动产业节能改造、培育绿色标杆等任务将会持续推进;同时工业端绿电需求大幅增长,带动风电光伏、储能及各类绿色能源配套产业市场持续扩张,全产业链企业均可依托绿色转型布局抢抓全新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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